关于开展2023年度吉林省校企联合技术创新实验室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科研处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07-07   浏览次数:10

关于开展2023年度吉林省校企联合技术创新实验室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近日,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2023年度吉林省校企联合技术创新实验室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请各单位(部门)发挥专业优势,结合企业需求,积极组织申报。现将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1.申报条件:(1)申报实验室应具有一定研究开发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和较好的研发基础条件,具有产业化应用价值成果或具备为相应行业提供技术服务的能力。实验室应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我省“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聚焦“六新产业”发展和“四新设施”建设,具有明确的攻关目标、主要任务、组织方式,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联合实验室负责人需为高校在职在岗人员。(2)合作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业绩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具备良好信用记录和产学研合作基础,以我省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省级及以上技术中心企业为重点。企业应在合作建设期内对实验室有一定的研发投入(经费、仪器设备等)。(3)高校和企业应严格执行双方合作共建实验室的合同约定,加强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协同开展包括技术开发、试验检测、咨询服务、人才培养和成果转化等多种形式合作。同时应定期组织开展考核和评估,协调解决实验室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2.材料要求:申报书(附件2)、合作协议(协议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企业资质(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申报汇总表(附件3),以上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

    3.报送要求:请各单位(部门)科研秘书于7月31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kyc89811003@126.com,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科研处。科研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推荐名单顺序。

 

 

    联系人:朱晓旭

    联系电话:0431-89811003

 

    附件:

    1.关于开展2023年度吉林省校企联合技术创新实验室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2.吉林省校企联合技术创新实验室申报书

    3.吉林省校企联合技术创新实验室申报汇总表

    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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