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近日,吉林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认定工作》的通知。优秀科研成果实行限额申报,其中,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包括“优秀科技创新成果”(自然科学类)和“优秀人文社科成果”(人文社会科学类)两大类。参加认定的科研成果须是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公开出版或发表的。请各单位(部门)认真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填写申报材料,并于6月20日前由各单位(部门)科研秘书将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经校内初评认定后,登录申报平台(https://jlkycj.yuntu.cn)提交相关材料。
联系人:朱晓旭
联系电话:0431-89811003
附件: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认定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认定工作实施办法
1.吉林省高校优秀科研成果(科技创新类)申报书
2.吉林省高校优秀科研成果(人文社科类)申报书
3.吉林省高校优秀科研成果(科技创新类)盲评表
4.吉林省高校优秀科研成果(人文社科类)盲评表
5.申请吉林省高校优秀科研成果科研诚信承诺书
6.推荐成果汇总表
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认定工作的通知.zip
科研处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