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近日,省教科办发布了《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重大项目招标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请各单位(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教师申报,切实提高申报质量。现将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1.本次为线上申报,请有意向申报的教师注意查看申报相关要求,并于2023年5月22日前登陆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202.205.185.227/)填写并导出《申请书》或《投标书》。
2.请各单位(部门)科研秘书于2023年5月22日前将申报国家重大招标项目纸质版《投标书》和全国教育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一式1份(A4双面打印胶装)报送科研处,由科研处申请加盖学校公章后返回申请人,申请人再提交申报平台完成项目申报。
3.请各单位(部门)科研秘书于2023年6月4日前将申报国家重大招标项目纸质版《投标书》一式7份(原件1份复印件6份,A4双面打印胶装)报送科研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书》无需提交纸质版。
联系人:孙博
联系电话:0431-89811003
附件:【通知】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1: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docx
附件2: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docx
附件3: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指南.docx
附件4: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指南.docx
附件5:2023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教育部专项)-申请书.docx
附件6:2023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教育部专项)-活页.doc
附件7: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项目投标书.doc
附件8: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常见问题答疑.doc
科研处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