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3日吉林省教育厅下发吉教科字【2015】5号文件《关于2016年度吉林省高院科技与社科“十三五”科研规划项目立项的通知》,通过省外专家的双盲函审、省内专家的现场答辩评审等环节,经过省级教育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审部门复议审核,有4项获得批准立项,其中理科1项,资助3万元;文科3项,每项资助1万元。
《通知》要求,立项单位要认真组织项目的具体实施,确保专款专用。吉林省高院科技与社科科研项目,在高院评职中按省级科研项目认定。学院科研处将根据厅里要求,组织项目负责人签订《项目合同书》,加强项目日常管理工作,抓好项目开题、中期检查、经费支出审计、结项验收、成果登记及转化工作。同时,也希望项目负责人尽快抓好开题工作,积极开展文献收集和社会调研,确保项目的研究质量和水平。(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