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学校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对保障全校学生及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校园的稳定有重要的作用。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各种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切断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这三个环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传染病防控工作,学校成立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广大师生员工要充分认识传染病的危害,都应积极参与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二、疫情报告
(一)报告病种:甲、乙、丙三类传染病共37种,包括疑似病例(见附件)。
(二)报告人:每个教职工及学生均为法定疫情报告人,发现各类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及时报告,责任报告人:刘淑娟。
(三)报告时限:发现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报告。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报告。
(四)报告方式:电话、传真、传染病疫情报告表等形式进行报告。发生疫情后要及时向双阳区疾控中心报告,并将情况报告给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联系电话:学院医务室:89811005,校办:89811111,双阳区疾控中心:84251018(白天),84251131(夜间及节假日),吉林省体卫艺处:82737688。
(五)报告程序:任何一名师生发现传染病或疑似病人时,可用口头、书面、电话等方式向学校医务室、学工部、保卫部、校领导等报告。相关部门接到报告后,迅速报告给医务室,医务室接到报告后,及时整理、核对、分析,并把情况向校领导报告,同时向双阳区疾控中心报告。
三、预防控制措施
(一)一般措施
1.充分认识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晨检、疫情报告、疫情管理、卫生清扫、食品卫生管理、公共场所消毒和师生定期体检等制度)。
2.校医务室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宣传呼吸道传染病、肠道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保健知识,减少这类疾病的爆发。
3.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通过板报、宣传橱窗、校园广播及校园网络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常见传染病、食物中毒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公共卫生意识,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4.教育师生做到“四勤”“四不”“一报告”。即勤洗手脸、勤通风、勤晒衣被、勤锻炼;不随地吐痰、不喝酒抽烟、不共用毛巾、不过度紧张和疲劳;发现传染病可疑者立即报告。
5.预防接种是预防传染病重要而且有效的手段。学校新生入学时、传染病有流行趋向时可选择接种相关疫苗(如:甲肝、乙肝、风疹、麻疹等)。
6.落实“四早”措施。在完善制度的同时,要积极有效地实施常态管理,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早治疗”,阻断一切传染病的传播途径,防止校内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
7.定期开展群众性卫生活动,消除蚊、蝇、鼠等害虫,对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
8.重点搞好食堂卫生、卫生管理、教室卫生、宿舍卫生和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学校将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的职责落实情况纳入学校工作计划与管理体系中,并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后勤部应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生活区环境进行抽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学校食堂、饮用水等必须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领卫生许可证。食品从业人员必须“三证”齐全,先办证,后上岗,注意个人卫生,对患有“五病”的人员必须100%调离。使用的食品应当定点采购并按规定验收,应持有正规的进货发票,禁止向学生提供变质的食品和“三无”产品;食品加工过程和储藏必须生熟分开;餐饮器具必须采用高温或药物严格消毒。食品及其原料贮存和食品制作间必须具备完善的安全措施,并落实专人、专锁、专保管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阻止投毒事件发生。加强学校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加强厕所卫生管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9.落实经费保障、改善卫生条件,保证疫情发生时有足够的消毒、防护用品以及应急工作所需的经费。
10.加强督促检查,对传染病的预防、治疗、控制和疫情报告等管理措施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疫情的报告和管理在预防、控制和消灭传染病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准确及时的疫情报告是控制疫情蔓延的情报信息,健全的疫情报告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是确保疫情报告准确及时的关键。疫情报告时限和办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的要求执行。每个教职工及学生均为法定疫情报告人,任何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均有报告的责任和义务,可用口头、书面、电话等方式向学院迅速报告,相关人员接到报告后,向学院领导报告,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如果隐瞒不报、漏报、谎报或延期报告的要追究当事人有关责任。
(二)疫情控制措施
学校一旦发生可疑病例,基本控制措施的程序为:
1.在医院、家或学校指定地点隔离观察,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隔离室由舍务提供,由医务室(刘淑娟)负责安排患病学生入住。
2.学校护送或通知家长带学生到医院诊治,由患病学生所属辅导员负责安排。
3.学校护送人员或辅导员及时跟踪了解诊断结果,诊断为传染病(甲、乙、丙的任何一种传染病)后必须及时向学校领导和医务室汇报。
4.学校责任部门在第一时间内分别向双阳区疾控中心、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5.配合长春市双阳区疾控中心并在其指导下采取相应的预防与控制措施(消毒、隔离等),如确实需要形成“防护墙”接种计划外疫苗,学校积极配合,公寓消毒由舍务老师负责,食堂消毒由食堂管理员负责,公共场所由后勤负责安排人员。
6.加强宣传教育并以“告家长书“的形式取得学生家长的配合与支持,对同班学生等密切接触者和所有缺课同学进行追踪随防一个最长潜伏期,发生传染病的要及时报告。
7.对传染病病人的居住寝室、教室进行必要的消毒处理,并结合实际,定期安排全校范围内的消毒工作。
8.根据实际情况启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