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洁员管理制度

发稿时间:2023-04-21发稿人:浏览次数:10

为不断提升学校后勤保洁服务水平,增强保洁整体素质,积极努力的树立和维护学校环境形象,使保洁工作长效发挥作用,整体提升学校环境整治建设水平,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如下保洁管理制度。

第一条  保洁员须具备爱岗敬业,认真负责的态度,吃苦耐劳的精神,牢记后勤16字方针服务宗旨,讲究工作效率,端正劳动态度,文明服务,遵纪守法,做好本职工作,按时上下班,有事需向主管班长及综合管理科科长请假。

第二条  认真负责对本人管理区域的清扫、清洁,并保持全天整洁,不在公共区域乱堆乱放等。

第三条  所有保洁员须将垃圾清运到学校指定垃圾终点站,确保学校环境清洁。

第四条  负责对垃圾箱的管理,对自己使用的工具,车辆保持清洁,安全规范使用,保管好爱护好所配备的各种卫生洁具,最大限度节约学校资源,上班时间内,保证服装整洁卫生。

第五条  做好所负责责任区师生财产的管理工作,对在工作中捡到的财物应及时上交到主管处室或保卫处,不得占为己有,如有违反者,对其进行警告并依据保洁员考核管理办法进行处理,对于屡犯者对其解除劳动关系。

第六条  对全校师生乱到垃圾的行为现象必须进行及时制止,对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不得与师生发生言语及肢体冲突。

第七条  关注自身和他人安全,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标准进行工作,服从领导安排,听从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