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遵守车队的各项管理制度。
第一条 司机应爱惜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保持车辆最佳行驶状态,保持车辆整洁卫生。
第二条 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能维修的,应立即报告车队队长,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违者费用不予报销。
第三条 学校用车时,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出车后,按要求作好行车记录,详细记录行车时间、里程,完成任务后将行车记录交队长。
第四条 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杜绝任何交通事故。如因严重违犯交通规则出现的交通事故,要根据有关规定,按责任认定追究驾驶员的经济责任。
第五条 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异常,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否则不准出车。
第六条 因公出车期间,要积极配合领导和办事人员工作,主动搞好后勤服务工作。出车期间不办私事,不出私车,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