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处是校党委、校长领导下的后勤行政管理机构,负责全校后勤保障工作的管理、协调、监督、指导工作;协调学校服务保障体系与被服务对象之间的相互关系,切实维护学校核心利益,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1.坚持以“服务”为宗旨,制定本级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规划后勤保障内容、标准和要求,指导所属各具体部门制定相关的制度和计划;教育、监督并帮助各级各岗按职责落实工作责任;配合上级与相关部门检查、考评其执行和落实情况。参与学校有关后勤保障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
2.配合教育、卫生、物价、环保、防疫、水务、燃气、食监等部门对经营实体进行督察、规范。
3.发挥好沟通、协调作用,及时将学校后勤保障工作的思路与决策,以及师生对后勤保障工作的意见,反馈给各服务经营实体,并共同研究相应的解决办法。
4.负责学校基础设施维修项目的立项、论证、预算、报批等前期准备工作;区分维修和施工难易程度,尽可能由自有的技术工人加以完成;确实难以完成的,报学校领导审批,通过招投标聘请专业施工队伍承包,以合同方式明确维修项目、标准、费用,并对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完成时限进行监控。
5.负责制定(调整)本部门相应的规章制度,制定工作流程。
6.协调学校内部与地方相关主管部门之间的关系。
7.完成学校党委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